量刑標準 選購指南
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量刑標準 廣州越秀區刑事
136-3130-6506(微信同號)律師為您介紹相關法律知識: 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量刑標準 (一)已退出或者新接任的組織者、領導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對于在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、發展過程中已經退出的組織者、領導者,或者在加入黑社會性質組織之后逐步發展成為組織者、領導者的犯罪分子,應對其本人參與及其實際擔任組織者、領導者期間該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。 (二)量刑情節的運用問題 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成員雖不具有自首情節,但到案......